“公众只关心:如果律师费,来自境外电诈犯罪集团,这个性质完全变了,如果是那样的话,它事实上已属电诈犯罪集团的,犯罪组成部分。深挖一下请律师的钱哪里来的?”随着反诈博主徽剑遇害案二审裁定书公开,近日这条网友评论迅速成为舆论的核心切口,无数网友顺着这个疑问展开讨论,将一桩跨境买凶命案背后的资金疑点推到台前。 本案的来龙去脉,缘起于境外电诈势力的悬赏加害。长期曝光缅北电诈黑幕的博主徽剑(吴恺),被境外人员开出百万赏金物色杀手。主犯赵冰接单后,伙同多人冒充执法人员将徽剑控制、殴打,最终造成被害人死亡。 惠州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赵冰死缓,其余十余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获刑;赵冰等人不服上诉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6年8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。裁定书披露,赵冰的二审辩护人是盈科广州的资深刑辩律师郑泳彬、京师菏泽律师张长安,其余多名同案被告人则由法律援助律师提供辩护,正是这一差异,点燃了全网的疑问。 网友的质疑逻辑清晰直白:行业信息显示,郑泳彬擅长重大死刑案件辩护,这类高关注度涉境命案二审,市场报价十几万起,一审二审打包网传可达数十万;而主犯赵冰本身只是为了40万元酬金接单行凶的底层人员,家境普通、缺乏稳定收入。除去网传高昂的律师费,还有50万元谅解赔偿款,两笔开支相加数额巨大。 很多网友提出,一个愿意为40万铤而走险杀人的普通人,很难自筹、借到这笔巨款,普通亲友也不会愿意为这种恶性买凶案件出钱,由此大家推断,资金很可能来自幕后的境外电诈集团。不少网友进一步担忧:如果电诈赃款用来支付律师费、安排辩护,等于境外犯罪组织在境内搭建起一条“兜底通道”,法律服务将沦为犯罪链条的一环。与此同时,舆论中也出现两种对立声音:一部分网友认为,为犯下滔天罪行的凶手辩护违背良知,不该有律师承接;另一部分网友则期待律师主动公开辩点,向社会普法,厘清案件细节。 这份汹涌的民意,背后是大众对反诈斗争的共情。徽剑因为持续揭露电诈骗局而遇害,公众对境外电诈集团本就深恶痛绝,害怕黑恶势力拥有充足资金,在境内调动资源、干预案件,甚至规避法律严惩。这份警惕值得尊重,但舆论的疑问,需要放在法律框架下理性辨析。 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明确,任何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都依法享有辩护权,即便罪行极其严重,也有权聘请律师,律师的职责是依据事实与法律提出辩护意见,保障程序公正,避免冤错案件,辩护本身不等于包庇犯罪。但权利的合法,不等于资金来源可以不受核查。 法律划定了清晰边界:如果律师、律所事前明知律师费是境外电诈赃款,仍然收取、配合资金安排,甚至与犯罪集团通谋,协助串供、洗白资金,就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、洗钱甚至共犯;但如果律师不知情,正常接受委托、合规办案,即便委托人用赃款付费,律师本身不构成犯罪,只是涉案赃款应当依法被办案机关追缴。也就是说,辩护权受保护,赃款必须追查,二者并不冲突。 值得厘清的是,网络流传的律师费数额仅为市场行情猜测,并非官方公布金额;资金来自电诈集团,目前也只是网友基于人物背景、收支反差作出的推测,并没有侦查机关查实的证据。怀疑不等于事实,线索不等于结论。 公众有权利提出疑问,有权利向办案机关提交线索,要求穿透核查整条资金链路,查清付款账户、资金流转路径、实际出资人,厘清这笔钱究竟是家属自筹、亲友借款,还是来自境外电诈团伙的赃款。 此案带给我们的思考,在于如何平衡朴素的正义感和程序正义。打击境外电诈、追查买凶幕后黑手,是全社会共同的期盼,公众对资金流向的追问,本质上是希望案件能够“一查到底”,不止抓获底层行凶者,更要溯源境外的幕后金主,斩断跨境犯罪链条。办案机关在侦办这类涉境外黑灰产的重大案件时,本身就负有全面核查涉案资金的职责,赔偿款、律师费的资金链路,本就属于应当查清的内容。 法治社会,既要倾听民意里的正义呼声,也不能让情绪越过证据和法律。期待办案机关在案件后续办理中,对公众关切的资金来源问题给出明确调查结论,查清资金流向,斩断境外电诈势力伸向境内司法环节的任何可能通道;也期待公众的关注,转化为推动案件深挖彻查的力量,而不是走向非理性的审判。唯有证据扎实、程序公正,才能既不放过任何潜藏的犯罪,也守护好刑事辩护制度本身的价值,最终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落地。 对此,你怎么看呢? 特别